移民政策

中华人民共和国——非移民国家(上篇)

Copyright: DuC北京首都机场国际边境检查, 版权:picture-alliance / Godong     中国和外国人——上个世纪的回顾

     中国有13亿人口,是地球上人口最多的国家。说它不是移民国家,一点也不会觉得惊讶。近几年,来华旅游、留学或定居的外国人越来越多,2004年出入境的外国人逾3000万,2006年已超过4400万人次。据官方统计,在华持长期居留签证(有效期1到5年)的外国人已超过38万。
     从新中国成立后到现在的58年里,仅有极少数外国人享受了永久居留权待遇,或者说入了中国籍。1949年至2004年间,北京地区仅有35名外国人获得《永久居留证》,277名获得《居留证》。

     革命中国的朋友们
     1949年共和国成立后,一批建国前为党工作的外国人被聘为“外国专家”,这个称号一直沿用至今,那时候很多专家加入了中国籍。美国医生马海德(1910—1988)于1949年率先加入中国籍,成为首位入籍的外国人。其后,约有100名专家纷纷入籍。这批外国专家当时都住在北京西边50年代修建的友谊宾馆里,他们中有像汉斯•米勒这样的德国医生,也有很多记者和教师。最有名的当属德国的摄影师叶华(1911—2002),她曾于30年代中期和中国诗人萧三结为连理。文化大革命时期(1966-1976),所有的外国人都成了怀疑对象,一批资深的专家进了监狱。这期间,只有极少数的外国人获准访问中国。
北京友谊兵官/摄影:马雅
北京友谊宾馆/摄影:马雅
     20世纪70年代中期,局势开始恢复正常。1974年,中国大学院校再次向外国留学生敞开大门。70年代末,邓小平开始推行改革开放政策。此后,外国人的活动范围逐渐放宽,对外国人的控制也逐步放松。但是到了2003年北京市才取消外国人定点居住限制。由于历史的原因,中国对外国人仍心有顾虑,而另一方面,中国也意识到国际交流和国外技术知识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,至今中国的外国人政策仍在天平两端摇摆不定。

     1980年的国籍法
     1980年,中国政府通过了按照血缘关系来界定国籍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。我们前面提到的外国专家入籍的问题,实际上是在1929年制定的《国籍法》基础上,结合一些行政和外交专门决定来处理的。
     根据1980年出台的国籍法,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均可获得中国国籍:
     •在中国出生,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中国人;
     •在国外出生,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中国人,父母持所在国长期居留在该国定居,孩子出生时是按当地国籍法,自动获得外国国籍的;
     •在中国出生,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,定居在中国;
     国籍法还规定,外国人或无国籍人,愿意遵守中国法律并具有下列某一项条件的,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籍:
     •中国人的近亲属;
     •在中国定居;
     •有其它正当理由。
     但是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。申请和恢复国籍的表格可以在网上下载。

     但事实上,移民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只是偶有例外。譬如前乒乓球世界冠军庄则栋,1987年他计划和日本姑娘敦子结婚。问题是要获得结婚批准,敦子就必须放弃日本国籍。入中国籍也非易事,据说,敦子结婚和入籍当时都是由邓小平特批的。获得特批主要还和她的中国经历有关:其父是日本援华专家,1962年在华逝世。她本人在中国长大,直到1967年才离开中国,后于1978年重返中国,在北京的一家日企工作。

文:马雅 (Maja Linnemann),
中德文化网编辑
译文:岑冬
版权:中德文化网
2007年10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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